伴随着移动K歌软件的普及,唱歌逐渐成为一件随时随地想唱就唱之事。但随着用户类型的越来越多,仅满足唱的功能已远远不够,移动K歌软件还必须不断丰富音乐功能和娱乐玩法。

就在近日,两款移动K歌软件因为音乐功能高度雷同“打”了起来:老牌传统移动K歌软件——唱吧10.0.0版本上线了弹唱功能,但无论从功能还是界面设计来看,都与主打弹唱的新生移动K歌软件——唱鸭极为相似。

很快,唱吧被指抄袭唱鸭。面对唱鸭的指责,唱吧方面认为功能相似很正常,并称唱鸭是在“碰瓷营销”。随后,唱鸭则表明已发出法务函,唱鸭负责人李阳更是直言,欢迎竞争创新共同做大,但赤裸裸的抄袭只会导致低水平竞争。

目前,多数网友认为唱吧的确是在抄袭,但也有网友认为唱鸭有借势营销的可能,毕竟之前从未听说过唱鸭这款移动K歌软件。于是,如何判定是否构成抄袭成为整个事件的焦点。

唱吧与唱鸭在“打架”

近日,自媒体博主“音乐先声”发微博称,唱吧上线的弹唱功能与之前主打弹唱的唱鸭高度相似,并直指其是“像素级抄袭”。

唱吧随后否认了这一说法,其在官方微博中回应道:弹奏这个功能行业里早就有,多年前节奏大师等应用都是弹奏类。唱吧推出唱吧弹唱完全是基于用户需求的创新,并且很快还会上线更多新玩法,抄袭一说纯属碰瓷营销。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侵权的评判标准主要是看原告软件界面是否有独创性设计,以及被告界面的主要部分和原告界面设计的主要部分是否相似。关键是“要判断是否为主要部分,因为有的界面设计很简单,大家都会有这部分,这种就不算”。

对此,记者分别对唱吧和唱鸭进行体验。就唱鸭来说,其提供歌曲中的某一片段,用户可以选择喜欢的乐器,如钢琴、吉他、国风乐器、管弦乐等来进行操作,根据歌词上的彩色提示按下对应颜色的按键,边弹边唱边录制,并通过加鼓点或和声、混响来对作品进行润色,最终保存并发布。

而唱吧弹唱板块的界面设计与唱鸭高度相似,无论是歌词的音符形式、乐器选择,还是按键颜色、音效添加,都与唱鸭大同小异。

那么,究竟是抄袭还是在借势营销?互联网分析师丁道师认为,这种现象互联网行业经常发生,究竟最终结果如何还要等待法律裁决。对于品牌知名度较低的唱鸭来说,此事其实利大于弊,可以提高它在行业的知名度。

传统与创新间“挣扎”

什么是弹唱?即通过不同颜色、不同位置的图标提示,在不会任何乐器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自弹自唱。

相比之下,功能较为传统的唱吧则显得不那么有活力。天眼查显示,唱吧成立于2011年,同年11月30日,唱吧获得蓝驰创投、东方富海数百万美元A轮融资;2012年8月13日,获得红杉资本中国、蓝驰创投1500万美元B轮融资;2014年9月25日,获得中信领投的数千万美元级别C轮融资;2015年8月19日,唱吧在华金资本、普华资本的帮助下完成了D轮融资,融资金额4.5亿元;2016年1月23日,汪涵、何炅、谢娜联合投资了唱吧,投资金额未披露;同年3月17日,和君资本、金鼎资本、千杉投资等资本参与了唱吧的E轮投资,投资金额未披露。

作为国内最早的移动K歌软件之一,唱吧上线初期收获了大批用户,2013年10月用户量便突破1亿。不过,2014年,腾讯推出了同类产品全民K歌,与唱吧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易观数据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全民K歌的活跃用户数是排名第二唱吧的3.03倍,日均使用时长也达到了2.26倍。

在此背景下,唱鸭跳出了已有App的局限,用弹唱功能满足了年轻用户演奏乐器、创作优质音乐的需求,成为一个玩音乐的载体。

不过,唱鸭主打的弹唱功能虽然具有独特性,但在短时间内难以跃升成为行业内主要的App。丁道师认为,“虽然唱鸭确实给年轻用户找到了表达自我的新潮方式,但它的用户规模和体量还不高。”

冲击与维权需“应战”

在丁道师看来,现在人口流量红利在逐步降低,并且对于唱吧这类App来说,其产品形态已经十分成熟,很难再次创新,只能塑造一款全新的产品来打破创新的边界。

除此之外,产品实现创新的另一个难点在于,行业内抄袭现象普遍,违法成本太低。赵占领向记者表示,一旦判定构成著作侵权,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首先是原告的实际损失,如果不能判定就看被告的侵权所得。“如果都无法证明,就由法院制定法定赔偿,根据侵权情节、持续时间长短等因素来酌定一个金额,这个金额一般不会超过50万元”。

赵占领还指出,法律有明确规定来保护知识产权,但判定有时会有困难。“相关著作权法有规定,产品可以依据法律进行民事诉讼和行政举报,但有时不太好量化,是否构成实质相似还要根据具体案例来判定。”

(责任编辑:解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