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此案三位联合原告,广东宏远集团、广东宏远俱乐部、广东宏远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方面提出“宏远时代体育”停止使用“宏远”字号、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索赔9000万元人民币等7点诉求。

当日,广东宏远发布声明称:“宏远时代体育”以“宏远”为名,并自称为“全球最大的体育培训公司”,致使社会公众误认为这家公司为宏远集团旗下企业,以宏远的名义开展相关业务。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宏远”的品牌声誉,广东宏远集团将针对该公司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据了解,广东宏远集团成立于1987年,并于1993年成立了在中国篮协注册的民营篮球俱乐部。曾经先后八次夺得CBA总冠军,培养了包括易建联在内的一大批国家队选手。除篮球外,宏远集团业务也涉及文教体育等领域。2010年宏远集团获准注册“宏远”文字的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体育教育、组织体育比赛等。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宏远时代体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