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8日,大兴安岭地区邮政管理局就大兴安岭顺予速递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大兴安岭顺予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艳

住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光明社区、光辉东路南侧

品牌:圆通

二、案由

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

三、主要事实

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大兴安岭顺予速递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大兴安岭地区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18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