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15人
招聘计划
2023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15名。各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2023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以及省外高等医学院校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2);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岗位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仅留存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和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等材料。
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审查。
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15日,具体地点和时间以电话、短信方式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报批和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期限最低5年(新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和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和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网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0555—5312733(和县卫健委)
0555—5330112(和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555—5313020(和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下载
附件1:2023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3: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和县人民政府
编辑|刘波
审核|申敬
监制|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