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纪委监委招16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纪检监察辅助人员16名(详见附件)。
二、辅助人员性质和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辅助人员属临聘人员,辅助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
三、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一)用工方式:辅助性岗位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地点:昭通市纪委监委。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5.户籍或生源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8月1日至198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网址
()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5日18点止。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职位要求上传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昭通市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上传。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相关执业资格证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半寸蓝底照。
(二)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通过网络公示后,按照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未按要求领取的,视为弃考。
4.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适当削减岗位招聘人数。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弃考。
(2)笔试时间地点以公告及短信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和范围: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纪法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六、薪酬待遇
1.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3000元/人/月;
2.试用期满正式获聘人员工资待遇约为4760元/人/月(含五险、大病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工会会费);
3.绩效工资200元/人/月—400元/人/月(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优秀400元/人/月、合格200元/人/月、不合格不予发放);
4.享受春节、中秋、生日等工会会员福利待遇,纳入本单位职工健康体检范围参与体检;
5.连续聘用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继续聘用的,工资待遇每年一次性增加月工资100元;
6.聘用期内,受市纪委监委安排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由市纪委监委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报销。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鲁甸县卫生健康局招14人
一、招聘岗位数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8名(编外合同制),其中内勤事务岗2名(限汉语言文学专业);外勤辅助执法岗6名(限法学类、医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需夜晚辅助执法,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热爱卫生健康事业,积极投身于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鲁甸县户籍。
二、报考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鲁甸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联系电话:。
(三)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诚信承诺书(附件2,需签字按手印)一份。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凡报名应聘者,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要求的,才可参加笔试。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如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时,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三、考试方式和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由鲁甸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管理类相关知识。笔试设最低控制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次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总平均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现场报名人数情况组织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交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每月固定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固定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
咨询电话:
附件1:鲁甸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鲁甸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诚信承诺书
彝良二中招3人
一、招聘名额
初中美术1人,高中英语2人。
二、学校地址
彝良县牛街镇(距离县城80公里)
三、报名时间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5日上午10:00止。
四、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相应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程序
1.由于时间紧,接受电话报名(联系电话:孙老师、彭老师、胡老师、张老师),再通过微信上传资料;
2.符合应聘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线上、线下均可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临时聘用协议。
六、待遇
1.基本工资3000.00元/月;绩效奖励800.00元/月(学期末所任教学科成绩1—2名的发100%,3—4名80%,5—6名60%,7名以后发30%);课后服务费,根据服务课时和时长计发。
2.学校提供4人间学生公寓(带卫生间),就餐在教师食堂或者是学生食堂刷卡消费,也可以交费参与初中学生陪餐。
3.没有“五险一金”。
绥江县公安局招5人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纳入辅警编制管理。具体岗位如下:
1.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
2.中城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
3.南岸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绥江县户口或常住地为绥江范围的其他地域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高血糖、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18身体指数28,计算方式:体重(kg)÷身高(m)÷身高(m)。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8月20日后至2006年8月20日前出生);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23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绥江县公安局政工室411办公室。
3.报名方式:考生下载填写《绥江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文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和1寸证件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体能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试达标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签订《绥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对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别以笔试50%、面试50%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分100分。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如任何一个环节不能通过,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往后递补。
(三)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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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领导丨马燕
校对丨龙萍
投稿邮箱丨51904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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