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
本次拟引进编制备案制人员23名,具体见《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留学生管理中心的学历认证有关材料。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6),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岗位要求具有资格等级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三、报名事项
1.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服务网()。
2.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流程:
(2)报名快速入口:
(3)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须提供的材料:
(1)《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3)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时间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根据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
(6)《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5.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可先向引进单位电话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2)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核。因故无法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5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zyzrsc@163.com邮箱。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查。
1.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材料初审的方式进行。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查。入职前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材料、人事档案等进行资格复查。
五、考核事项
(一)考核方式:
本次所招聘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根据不同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讲+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时间为12分钟。
2.试讲:主要考核应试人员适应引进岗位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使用统一指定教材(附件3),时间为45分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试讲15分钟)。
3.试讲+实操:主要考核考生与岗位匹配的实际授课和实操能力,试讲使用统一指定教材(附件3),时间为45分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试讲15分钟),实操时间为5分钟。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成绩计算
1.考核方式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
2.考核方式采取试讲+实操的,试讲、实操总分均为100分,有效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效总成绩=试讲*50%+实操*50%。
3.如出现末位同分,试讲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试讲+实操的岗位,则以实操分数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考核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考核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考核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考核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布的方为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引进岗位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网站公示。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察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待遇
备案制人员,纳入备案制编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九、递补
如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市人社局会商同意后,可从有效总成绩70分及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根据引进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咨询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管理科:
监督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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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宜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结合宜黄县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5名高素质人才,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应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如能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外研究生学历需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4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引进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6.“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
此次公开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30—8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到宜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5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及报名所需材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yh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宜黄县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档案存放地出具的证明;
5.近6个月蓝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四、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公开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包括一年试用期)。资格初审结束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核
1.考核形式。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本次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总分为100分。
2.考核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按照公开引进岗位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发布的公告成绩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4.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视情况而定,确定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后将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六、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宜黄县人社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九、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宜黄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按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十、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除宜黄县总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外,其他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所有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宜黄县人才政策有关规定的政策待遇。
2.报考人员聘用后在宜黄县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宜黄县,否则按辞退处理并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宜黄县人社局。
附件:1.《宜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
2.《宜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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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