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襄州区原区长王士金,获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王士金在担任枣阳市副市长、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305.9万元、美金3万元、黄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坠、玉石手把件各1件,以100万元购买的玉石1块。
在案发前,王士金因担心被查处,已退还给行贿人人民币339万元、美金1万元、黄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坠、玉石手把件各1件,王士金从杨某某处索取的以100万元购买的玉石,亦在案发前退给了杨某某。2015年省委巡视组在襄阳巡视期间,王士金为掩盖其受贿事实,让襄州区纪委把其退缴礼金的时间提前至其实际收受礼金的时间,向襄城区纪委退缴了人民币20万元。
3800元买"古董"600万卖给开发商
从判决书获悉,王士金受贿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宣判时尚有100多万元没有追缴回来。
王士金的多笔受贿与企业老板有关,令人大跌眼镜的是:1996年王士金花3800元买了一个青铜盏和一把青铜剑,10多年后,他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民发实业集团董事长林某某。民发集团是襄阳知名房地产企业,开发了多个楼盘。
两幅画作价65万元卖给企业
2008年,王士金接受枣阳金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葛某的请托,承诺为该公司在土地性质转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上半年的一天收受葛某给予的10万元。
2008年,中节能博实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公司)以其他公司名义承接了枣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王士金在该项目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为博实公司提供了帮助。2008年7月和9月,王士金通过该公司副总经理罗某,分别以30万元和35万元的价格,将自己收藏的两副字画出售给了博实公司。
案发后,因涉案两副字画已灭失而未能作价值鉴定。此外,在2015年9月,王士金还让罗某为其女儿购买了北京往返欧洲的机票,从而索取4.9万元。
法院认为,因涉案字画灭失而丧失鉴定条件,导致价值无从认定,现有证据不能判断被告人是否系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字画,故65万元不应计入受贿数额。
即使王士金利用自己的权力捞取了很多财富,但他内心也曾是惶恐不安的。尤其是2013年,曾经风光无限的襄阳市城管局原局长叶传辉的落马,更是给王士金敲响了警钟。此后的王士金虽然依旧想方设法和企业老总们保持着经济上的往来,但随着反腐败形势的明晰和自己收取金钱的累积,他的担忧和惊慌也日益增长。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彻底让王士金成了“惊弓之鸟”。他为了掩盖自己的索贿受贿情况,再次开始了一系列“操作”。
因担心此前向襄阳某房地产集团董事长方某索取的170万元不安全,王士金又找到林某,以借款的形式索取了150万元用来退还给方某。与此同时,因极度担心东窗事发,王士金策划着在巡视之前把所收的一部分财物上交给纪委,以达到掩人耳目和转移视线的目的。可这样做,他又担心自己会承受纪律处分,毕竟钱和礼品很多都是很早以前收的。为了把退款上交的时间和收取时间弄得一致,王士金甚至找人做工作,让有关部门按照他要求的时间出具了收据。通过这种手段,王士金成功退交了20万元现金。
假古董低买高卖的典型,还有广东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蔡广辽。指控称,2006年至2013年,蔡广辽为纪镇武(已起诉)借用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车牌,办理纪镇武及其公司员工龚某平的警官证、职工证、武警车辆驾驶证等证件提供帮助;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总队长吕文彦(已判刑),为纪镇武的深圳市震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第六支队合作开发该支队十二中队营房用地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后建成“桐馨园”小区)提供帮助,先后16次收受纪镇武所贿送的人民币60万元、港币160万元,以及以出售瓷瓶、佛像等“古董”的方式收受纪镇武所贿送的人民币179.11万元。
庭审透露,纪镇武2006年第一次到蔡广辽家时,就购买了3个“古董”瓷瓶,蔡广辽以每个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纪镇武。但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广东省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3个瓷瓶都是现代工艺品,每个的价格为300元。庭审透露,这批瓷瓶是蔡广辽及其妻子在江西井冈山购买的。
此后,纪镇武多次高价向蔡广辽购买“古董”佛像、瓷瓶等物,其中2007年花100万元买过一个“古董”瓷瓶,但纪镇武看出瓷瓶是假的,将其退还给蔡广辽后,蔡广辽并没有将钱退给纪镇武。
不过,蔡广辽的辩护律师朱永平认为,蔡广辽并不知道古董是假的,他违规出售花瓶、佛像等给纪镇武,应该属于从事营利性质的买卖行为,而不是受贿。
杭州市运河集团党委原书记邵毅也是因雅贿落马,而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是他收受的许多古董实际是赝品,但最终,这些赝品被行贿者以真品的高价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