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了吗?有人拿着800万去炒股,本想赚个盆满钵满,结果却亏得只剩下500多万,这还不算,连签的保底协议都成了废纸一张!这事儿啊,可真够让人唏嘘的。
事情是这样的,咱们这位主人公,60后的邓阿姨,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80后的尚先生。尚先生自称是股市里的“老司机”,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和庞大的业务市场,能帮邓阿姨通过证券投资获得稳定收益。邓阿姨一听,心里那个美啊,这不就是自己一直想找的“股市财神”吗?
于是,邓阿姨和尚先生签了一份《托管协议》,约定邓阿姨出资800万,尚先生来帮忙炒股。尚先生还拍着胸脯保证,如果亏了钱,他立马给补上,保证邓阿姨的本金不受损失。为了表示诚意,尚先生还往账外放了60万作为担保金。这一下子,邓阿姨可真是吃了颗“定心丸”。
可是啊,这股市啊,就像那天气,说变就变。尚先生接手后,这股票账户那是多次出现亏损,超过了协议里约定的幅度。邓阿姨一催再催,尚先生却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后来还说是90后的孙先生在操盘。这孙先生啊,也是个“狠角色”,直接给邓阿姨打了个400万的欠条,说是要偿还这亏损的债务。
结果呢,这欠条就像那空头支票,一点用都没有。尚先生和孙先生还是继续操盘,邓阿姨的股票账户那是越亏越多。到2024年2月春节前夕,这亏损金额已经快400万了。邓阿姨那叫一个急啊,可是尚先生和孙先生却像没事人一样,就是不补钱。
邓阿姨一气之下,把他们告上了法庭。她说尚先生和孙先生共同操盘,没能保证她的本金不受损失,还违反了她的要求,进行高风险的股票操作,导致她遭受了经济损失。她要求他们赔偿损失本金267万多,还有资金占用费。
可是啊,这法庭可不是谁声音大谁就有理的地方。法院经过几轮审理后,认为这保底条款啊,排除了邓阿姨应承担的风险,让她在不承担任何风险的情况下还能享有50%的收益,这不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所以这条款是无效的。但是呢,《托管协议》的其他条款还是有效的。
再来说说这孙先生给邓阿姨打的欠条。法院说,这欠条啊,就是孙先生单方面出具的,没有实际发生借款事实,所以这欠条也是没用的。
那责任怎么划分呢?法院说了,尚先生和孙先生作为受托方,都没有证券从业资格,还擅自接受邓阿姨的委托从事股票理财,并且做出了本金不受损失的承诺。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也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给邓阿姨造成了损害,所以他们得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啊,他们作为共同受托方,过错责任相当,得连带赔偿。
但是呢,邓阿姨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法院说,邓阿姨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她开立股票账户也有年头了,对于股票市场风险应该有足够的认识。可是她却轻信了尚先生的保底承诺和股票操作技能,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啊,这损失得按照过错比例来分担。法院酌定邓阿姨承担40%的损失,尚先生和孙先生承担60%的损失。
最后啊,法院判决尚先生和孙先生连带赔偿邓阿姨损失120万多。邓阿姨那267万的损失计算方法啊,法院没支持。法院是根据邓阿姨修改证券账户密码的时间来推算损失的。
这事儿啊,可真是让人感慨万千。你说这股市啊,真是有风险啊,不能光听别人吹得天花乱坠就往里冲。就像那句老话说的,“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咱们啊,还是得擦亮眼睛,别被那些所谓的“保底承诺”给蒙蔽了双眼。
你说是不是啊?这邓阿姨的遭遇啊,可真是给咱们提了个醒儿。以后啊,咱们再遇到这种事儿啊,可得多个心眼儿。别到时候啊,钱没了还找不着地儿说理去。
所以啊,咱们啊,还是得靠自己。别总想着天上能掉馅饼下来砸到自己头上。咱们还是得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这样才能在股市里站稳脚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