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2024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解读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区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芗城区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区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芗教政〔2024〕89号)。现就2024年芗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解读如下:

一、今年芗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2024年芗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招生政策有所变化:

1.芗城区芝山街道新增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漳州市望湖学校(漳州二中望湖分校),该校将于2024年秋季开始招收初一年级学生。

2.芗城区出台《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关于芗城区芝山街道“西湖片区”小学升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漳芗教政〔2024〕88号),芗城区芝山街道两所初中校初一年级将采取“多校划片、志愿+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3.从今年开始,申请就读芗城区公办初中校的随迁子女将采取“志愿+积分入学”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二、今年芗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如何报名?

三、今年芗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精神,漳州市竹林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初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体育类、漳州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外语类可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有招生计划的区属民办学校只面向芗城区户籍招生。

四、芗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如何报名?

凡申请就读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学生,必须于7月16日0:00—7月18日18:00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先注册个人身份信息,后填报志愿。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委托培训机构、组织校考等任何形式组织适龄学生预报名,民办学校私自组织报名所招收的学生,均属违规招生行为,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

五、芝山街道“西湖片区”涵盖哪些学校?

芝山街道现有芗城区属小学9所和初中2所,具体为:9所小学,即闽师大附小、金峰实验小学、芝山中心小学、进修附小、湖滨小学(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附属小学)、松柏小学(漳州市实验小学松柏分校)、湖畔小学、福山小学、望湖学校;2所中学,即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漳州一中芗城分校)和漳州市望湖学校(漳州二中望湖分校)。

六、升格后的漳州市望湖学校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

漳州市望湖学校占地面积50.86亩,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配套齐全,2024年已升格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经漳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学校加挂“漳州二中望湖分校”校牌,将于2024年秋季启动初中一年级首批次招生。从漳州二中选派优秀师资,借助市直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量,同时,从全区遴选高级教师、骨干教师等名优教师共同打造成一所群众满意的优质学校。

七、芝山街道西湖片区小升初实行什么样的招生政策?

2024年,漳州一中芝山校区面向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招生计划由往年30个增加至90个。漳州二中将提供20个招生计划,专门面向芝山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摇号招生。

未被以上两所市直学校摇号录取的芝山街道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采用“多校划片、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到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漳州一中芗城分校)和漳州市望湖学校(漳州二中望湖分校)两所初中校。在芝山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采用“志愿+积分入学”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区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漳芗教政〔2024〕89号

区属各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精神,结合全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芗城区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区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有关文件要求,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坚持民办教育“只减不增,只出不进”原则,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确保我区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根据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情况,适量下达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我区学生入学需求,完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办法,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

积极推行“长幼随学”的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服务水平,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对多子女家庭可通过规范的入学和转学手续为家长接送子女提供便利,具体实施办法按我局当年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二、招生范围

根据“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都须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规定,芗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由我局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漳州市竹林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初一年级、小学一年级体育类招生计划和漳州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外语特殊类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有招生计划的区属民办学校只面向芗城区户籍招生。

三、招生计划

我局根据本辖区内学位供给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统筹编制并下达区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公办中小学:公办中学按照《2024年芗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附件2)执行;公办小学按照《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另行发文)执行。

民办小学一年级:漳州市竹林中等体育运动学校招收体育类学生;漳州新城学校本着遵循“人户一致”的招生政策,尊重历史,解决群众实际就学问题的宗旨,延用2023年政策,只招收符合招生条件的各类优待对象及“划片就近”入学对象,不再招收其他对象,招生计划以审核材料确定人数为准。除上述两所学校外,其他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

民办初中一年级: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去年”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适量下达其他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一年级招生计划。

四、招生录取办法(详见附件2)

五、优待录取对象

对符合条件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干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将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细化操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以上符合条件的优待照顾对象如需进行电脑随机派位都必须先参加网上报名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经我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

六、港澳侨学生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侨学生,按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七、规范招生行为

(一)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规范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一次性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二)加强新生学籍建档工作。经我局审核录取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名单,作为学校新生学籍建档或接续的依据,否则,不得建立或接续学生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优抚对象计入学籍数,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转学补足学籍数。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各民办中小学不得招收集团内学校交流生,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三)规范公民办学校招生。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科学制定招生方案,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实行均衡编班及师资配备,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四)严格遵从日程安排。我局严格按照《2024年芗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见附件3),规范有序地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八、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将根据省、市两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将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处置应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继续推进“阳光招生”政策,各中小学要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公布招生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咨询和监督。我区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对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我区将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违规招生举报电话:2062750(中教股)、2068237(初幼教股)、2965622(职成教股);邮箱:zzsxczzb@163.com、2068237@163.com。

本通知由芗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附件:

1.2024年芗城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网上报名)

2.2024年芗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

3.2024年芗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

4.2024年芗城区属公办初中招生及施教区范围及招生方式

5.2024年芗城区民办学校直升学生录取审批花名册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0日